本课程中所讲述的“语言”,主要指传统意义上的“语言”——“说话”。把它作为一个符号系统来进行讲解。然而话剧表演是一门综合艺术,它兼有音乐和诗的时间性与听觉性,以及绘画、雕刻、建筑的空间性与视觉性。而且同舞蹈一样具有以人体本身做媒介的本质特性。观众在观看话剧表演时,是通过听觉——“听”演员的台词、视觉——“看”演员的动作,来欣赏话剧的。也就是说演员是通过形体动作和语言(台词)的结合来感染观众,完成表演的。可见的动作和可听的语言(台词)是演员进行创作的两大表现手段—。为了便于区分和阐述,我们把可听的台词定名为“有声语言”,把可看的动作定名为“无声语言”。
有声语言(台词):是思维工具和交际工具。它同思维有密切的练习,是思维的载体(物质外壳)和表现形式。有声语言是一个符号系统,是以语音为物质外壳,以语义为意义内容的,“音”、“义”结合的词汇建筑材料和语法组织规律的体系。有声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进行思维和传递信息的工具,是人类保存认识成果的载体。有声语言具有稳固性和民族性。有声语言是由语音、语素、单词、句子、语法规则构成的。有声语言可分为对话语言(人们之间的对话)、独白语言(个人在内心中没有说出口的话)、书面语言(可行之于书面,比较正式的话)、内部语言(思维活动)。
无声语言(动作):就人类交流的实际情况而言,有声语言分“脑语”和“口语”。“脑语”就是我们时时在大脑里产生称作“思考”或“思想”或“思维”的东西,是我们相互交流的内容。“脑语”通过嘴表达出来就叫“口语”。“脑语”和“口语”并不是一个东西,“脑语”和“口语”在表达时常常是不一致的。“口语”也不是“脑语”的唯一表达方式。因为“脑语”还时常通过人的身体来表达,这就是动作。我们可以叫它“无声语言”。它是由姿势、姿态、动作、组合规律构成的符号系统。
我们把“有声语言”作为一种符号系统,来讲述它在话剧表演中的位置、基本结构、表达思想情感时的基本原理以及它在话剧表演中所起的作用,作为本课程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