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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评审之院系评审

院系审核员根据其所属院系,对其院系下的待评审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是否达到要求、确定数据是否属实。评审界面由两部分组成:评审材料界面和评审意见界面。

其中评审材料根据用户提供的类型不同,将有所区别,通常为:评审网站,项目基本信息和附件构成,审核员通过项目基本信息了解评审的项目,点击评审网站名称访问网站查看详细申报材料。

当用户以“直接提交”方式提交了评审材料时,评审材料将以原位显示的方式显示,见下图紫色框框选部分。或是以“在线填写“方式提交时,评审材料也将直接显示在该位置。

审核员查看了评审材料后,可结合院系的交流情况,提交评审意见,做出通过、不通过、打回修改的评审判断。

注:选择“通过”,项目将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

         选择“不通过”,项目将终止评审,状态修改为项目失败;

         选择“打回,补充材料”,项目被打回给申报人,申报人接收打回意见。再次提交时,重新进行该评审。

2.      申报评审之教务处评审

教务处审核员根据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的项目打回修改,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淘汰。

项目评审方式与院级审核员一致。

教务处审核员可在此查看“不可评审项目”,即了解各院系项目的申报提交情况、评审情况,以督促院系审核员进行院系评审和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提交材料。状态“院系评审中”:说明该项目已提交了材料,但院系未进行评审;状态“未提交”:说明项目负责人未提交材料。

 

3.      申报评审之专家评审

评审专家可在此评审需要其发表专家意见的项目。

专家评审包含主观意见和分数。

评审打分时,可按A(90%)、B(80%)、C(70%)、D(60%)四个等级打分,也可打实际分数打分,也可直接给出项目总分。等级分会按照相应权重,自动计算生成最终分数。

 

4.      申报评审之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为最终评审,评审时除可查看评审材料外,还可查看项目前面各阶段的评审意见以及专家评审排行,以全面衡量项目,确定哪些项目立项,并给项目设置项目编号和资助经费。

同时,学校评审阶段可查看不可评审项目,以确定专家是否完成全部评审。

注:学校评审区分校级项目和校级以上级别项目。

         学校项目在此处完成评审,对通过立项的项目,必须填写项目经费额度和项目立项编号,提交后,项目状态由申报评审中转为“建设中”。

         学校以上级别项目,若通过,项目状态变更为“上报”。后续若确定立项,由管理员到系统后台变更项目状态(后台—项目管理-查找项目-项目变更)到建设中或项目失败。

         对不同意立项的项目,项目状态由申报评审中转为“项目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