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门戈(Flamenco)是西班牙的一种综合性艺术,它融舞蹈、歌唱、器乐于一体,过去流行在西班牙南部,现在已扩展到西班牙的广大地区,并正在成为整个西班牙的代表性艺术之一。代表了这门艺术的弗拉门戈舞融合了欧洲的华丽、美洲的奔放而响誉世界舞台。
西班牙人以能歌善舞着称于世,目前最为流行的西班牙舞蹈形式,就是弗拉门戈舞。与斗牛并称为西班牙两大国粹之一。弗拉门戈舞是西班牙境内的安达卢西亚地区吉普赛人(又称弗拉门戈人)的音乐和舞蹈。源于吉普赛、安塔路西亚、阿拉伯还有西班牙犹太人的民间歌舞,十四、十五世纪,吉卜赛流浪者把东方的印度踢踏舞风、阿拉伯的神秘感伤风情融合在自己泼辣奔放的歌舞中带到了西班牙。从十九世纪起,吉普赛人开始在咖啡馆里跳舞,并以此为业。于是,弗拉门戈一词首先用来称呼他们当时的音乐和舞蹈。
弗拉门戈舞蹈热情、奔放、优美、刚健,形象地体现了西班牙人民的民族气质。它也是萨尔苏埃拉的重要艺术源泉。这种舞蹈正是表达吉卜赛姑娘爱恨情愁的最佳载体。此舞具有三大要素:伴奏、伴唱和舞蹈,表现主题多为上帝、女人、爱情等内容,跳弗拉门戈舞时的动作要领在于注重全身各部位动作间的充分协调,或用脚踏击,或捻动手指发出响声,或手持响板敲击而舞。
弗拉门戈舞源自平民阶级,在舞者的举手投足中表达出人性最无保留的情绪。表演时,必须有吉它伴奏,并有专人在一旁伴唱。同时表演即兴舞蹈。上场的男舞伴穿紧身黑裤子,长袖衬衫,有时还加一件饰花的马甲;女舞伴则把头发向后梳成光滑的发髻,穿艳丽的服装、紧身胸衣和多层饰边的裙子。袒露颈项和双臂,舞姿奔放、热情、舒展而优美,踏着响板的节奏,和着吉他的旋律,踏着拍掌歌手的乐点,扬起挣扎呐喊的手臂,扭动激情倾诉的腰肢,从欣喜若狂到万念俱灰,从痛恨到嘲讽,从拥有到失去。那微侧身体昂首挺胸的体态和稍稍低视的眼神,表现出一种冷漠的高傲;而手握响板,脚步踢踏打点,挥舞微微架起的手臂以及击掌等动作又散发出一种令人激动的活力,冷静与激情的并存,讲究即兴发挥和丰富的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