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三通”是指“通邮、通航、通商”。
1981年9月30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叶剑英,在新华社发表谈话时,阐述了党和政府对两岸和平统一与两岸往来的一系列重要的政策主张,再次呼吁“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这也是祖国大陆第一次明确“三通”的内容,即由1979年的“通航通邮”与“经济交流”概括为“通邮、通商、通航”。
台湾方面则将叶剑英委员长的主要主张概括为“三通四流”(即通邮、通商、通航与探亲、旅游以及学术、文化与体育交流)。
两岸“三通”应遵循什么原则?
我们主张,两岸“三通”应遵循“一个中国、直接双向、互惠互利”的原则。
1.有利于增进两岸同胞互相了解,加强交流与沟通;
2.加强合作,推动两岸的经济发展;
3.缓解两岸紧张局势,促进两岸早日统一。
2008年12月22日上午,在郑州市科技市场开店的燕孟春收到了一份包裹,这个包裹是他叔叔从台湾宜兰县五结乡上四村寄来的。
这是12月15日两岸直邮后从台湾邮寄到郑州的第一份普邮包裹,也是台湾邮寄到河南的首批10份包裹中的一件。
燕孟春说,这是三通后第一次收到叔叔寄来的包裹,16日寄出,没想到6天就到了,比过去用时缩短了将近一半。
“‘大三通’给两岸百姓带来了方便和实惠,真想快点带着家人到台湾看望叔叔。”燕孟春说。
郑州市邮局的负责人说,普通包裹是两岸直邮后新增加的业务种类。12月15日以来,从台湾到达郑州的邮件和郑州发往台湾的邮件数量都比往期有较为明显的增加。截至12月20日,台湾入郑的平信1200件、挂号信43件、特快22件、普包2件;从郑州市发往台湾的平信1100件、挂号信63件、特快20件、普包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