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准确定位自己的着装风格并非易事,于是乎不断改变和尝试亦成了一种追赶潮流的节奏。有人可以坚持以不变应万变,保持自己极具辨识度的造型。而尝试的经历也就成了一个寻找真实自我的过程。
“穿出真我,即是风格”
很少人可以像Lady Gaga,镇得住那许多古怪夸张的衣服,还有少部分可以将衣服穿得美的人,则担当着类似模特的角色,因为他们有能力将各种衣服混搭出美感,但是都不足以在一提到某种风格的时候就想到她或者反之,那么,他们仍然不属于有自己风格的人。
正面成功的例子或者可以以Audrey Hepburn 为典型,一提她的名字就马上联想到她是将Givenchy 穿得最美的人,反之亦然,Givenchy 也将衣服里面的Audrey 的特殊魅力展现了出来,这是一组风格的完美组合,正如她自己所形容:“只有穿上Givenchy 的衣服,我才是我。”
若是罗列出那些穿衣史上具备“风格”二字的名女们的名单,或者可以在其中发现这样一个共性:她们的装扮总是和她们的本色相符合,即便面对每季潮流的侵袭和媒体强大的宣传攻势,她们都仍然可以保持这样的能力,无论是老牌明星如CatherineDeneuve、Katharine Hepburn 等人,或者年轻辈如CharlotteGainsbourg、Sofia Coppola 等等,她们都遵循着成为成功的“风格”人物的最大秘诀,就是“何不做自己,何不穿出真我”,只有穿对了可以彰显个人性格和气质、特质的服装,你才是一个可以让人记住你个人风格的会穿衣者,而不会仅仅只是“你今天穿的衣服很好看”这样总让衣服抢了你个人风采的衣架子。
初练习者们可以以很多风格名人作为参考对象,或者从中得到灵感,但大可不必原封不动地去照搬别人的造型,并且也可以多多尝试不同风格的造型,波希米亚、中性、浪漫、摇滚等等各种类型,同时也可以在当季的许多设计师的作品里去寻找同类型的设计,比如四大时装周的名单是最简单直接的选择,再结合属于你的品味和服装质感,最后获得最能展现你个人特色造型的现代装扮,那就是传说中真正的“真我风格”。
“敢于坚持才叫风格”
我不想夸Karl Lagerfeld,但他有许多可取之处。我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你很可能已经在大脑硬盘里读取他的模样—满头银发,扎一个小马尾,墨镜、高领衬衫、带装饰的黑色领带和黑色皮手套是标配,只有凑够这些单品,拼出来的绝对不会是除他之外的第二人。你也听说了,当Anna Wintour还只是一个小小时装编辑的时候,她就不打算更换她的波波头发型了。这对于喜新厌旧的时尚圈来说,实属难得。
GQ 杂志的王峰说,现在会穿衣服的人,比衣服还要多。我们从泛滥的街拍照片里看到越来越多打扮得很有特点的年轻人,其中有很多人穿得很好看,却有一部分总想要用力与他人拉开一些距离,好成就个人风格。多年前,朋友赠我称号“撞色达人”,我承认,限量的色彩的确能让人心情明媚起来,而且,它允许你在黑压压的人群里显得格外耀眼。现在大家都学会了撞色打扮,偶然有人穿一身黑反倒成为令人关注的焦点了。说得直白一些,如果单纯想要表现得与别人不同,你只需要成为少数群体中的一员,但万事万物总是波动发展的,当小众成为主流趋势,旧的样式反而可能成为新的小众潮流。是的,潮流这个词十分准确,时尚玩的就是躲猫猫的游戏,你觉得自己引领了潮流,其实游戏早在你之前就布好局了。
Karl Lagerfeld 的衬衫、领带和手套是他风格的承载物,Anna
Wintour 的波波头是她风格的缩影,这两者从未成为潮流,颇有以不变应万变的意味,或许这才是风格的真实含义。
我有两个朋友,对传统西装有近乎偏执的热爱,即便是酷暑,他们也总是把自己打扮得端端正正,衬衫在胸口敞开两粒扣子,西装外套挂在臂弯里,作为配饰。他们说,他们喜爱上世纪初的社会风貌,人们对物质有追求,精致而踏实。我喜欢这样的执着精神,这让人相信,有所坚持,便会有所收获。而那些头发的颜色始终在变,时而穿花衬衫挎荧光包,时而一身黑色的时尚追逐者,Suzy Menkes 称他们为秀场外的孔雀,风格一词在他们的词典里找不到影儿。